汕人社发〔2013〕74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要贯彻落实《汕尾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中期发展目标,至2015年底,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比重达10%,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要建设一个以政府投入为主、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依托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建设两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依托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建设三至五个技能大师工作站(室),确保完成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