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广州飞翔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汕尾海丰附城营业部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广州飞翔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汕尾海丰附城营业部是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该单位2019年11月1日招用了1名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现向我局申请2020年第一、二季度的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共1193.33元。根据汕尾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规定,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广州飞翔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汕尾海丰附城营业部2020年第一、二季度的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共1193.33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0年8月5日至8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329909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