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府〔2021〕53号)要求,我局对局发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形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1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wzx3365955@163.com;
2.通过邮寄方式将修改意见寄送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信息审批科收(联系电话:0660-3365955)。
附件:《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结果反馈:关于《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