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突出能力和业绩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汕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策质量,现将《汕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wrssyk@163.com;
2.通过邮寄方式将修改意见寄送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收(联系电话:0660-3383663),并注明“《汕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