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汕尾委字〔2021〕2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1〕9号)要求,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汕尾市“南粤家政”市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策质量,现将《汕尾市“南粤家政”市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wrszjk@163.com;
2.通过邮寄方式将修改意见寄送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收(联系电话:0660-3377890),并注明“《汕尾市“南粤家政”市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附件:
汕尾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