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题专栏 > 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关于2022年度汕尾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资格审核的通知
  • 2023-03-29 15:0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度汕尾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按照招聘程序,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汕尾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资格审核工作,进入体检的考生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考市本级岗位资格审核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汕尾大道南471号汕尾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2室,联系电话:0660-3365122。

2.报考市城区岗位资格审核地点:汕尾市城区蝶苑小区23栋201室综合股,联系电话:0660-3232640。

3.报考陆丰市岗位资格审核地点:陆丰市行政新区长兴路1号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联系电话:0660-8932289。

4.报考红海湾开发区岗位资格审核地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大楼318室 ,联系电话:0660-3438022。

5.报考华侨管理区岗位资格审核地点: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二楼208室,联系电话:0660-8255398。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2022年度汕尾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无误后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粘贴于报名表上);

5.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①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的,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通过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核验,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核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人、考生在材料复印件空白处分别签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请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按岗位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审核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而导致名额空缺的,按照招募原则递补审核对象,请考生留意电话通知。

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2022年度汕尾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资格审核名单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660-3362955  传真:0660-3361990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150202000001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45   联系我们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