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精恒工程检验有限公司是在汕尾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该公司自2018年6月起至今吸纳就业11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满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符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0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规定,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汕尾市精恒工程检验有限公司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0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3299098。
附件: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