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退军人邹伟雄、陈焕淳、陈韬俊和大学毕业生林俊源4人成功创业,其分别成立的初创企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现向我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各10000元。经查询,各申请人所创办的初创企业目前均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信用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条件。根据汕尾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规定,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复退军人邹伟雄、陈焕淳、陈韬俊和大学毕业生林俊源4人一次性创业资助各10000元,共4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0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329909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