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逢春、温惠旋、温惠铃、江泳、郑丽欣、王晓晴、孙舒堡、张文林、李美凤、陈丽雅、许伊特、林诗雅、刘曼洁、王思源、蔡思怡、陈欣欣、陈俊蓉、颜思敏、罗雪朵、彭志康和郑晓芬21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2019年7月以来先后在汕尾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均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现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各5000元。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规定,21位申请人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拟同意补助杨逢春等21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各5000元,共105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1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3299098。
附件:高校毕业生基层补贴情况汇总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