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退军人陈宜建、赵伟健、施长涛、吴成欧和高校毕业生丘剑辉、黄炜煌成功创业,其分别成立的初创企业均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现向我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各10000元。经查询,申请人所创办的初创企业目前均未被列入企业信用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符合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条件。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规定,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复退军人陈宜建、赵伟健、施长涛和吴成欧4人及高校毕业生丘剑辉、黄炜煌一次性创业资助各10000元,共6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1年3月12至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3299098
附件: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情况汇总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