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15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8号)等文件要求,同意汕尾市创丰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地址、提高培训工种层次,现予以公告。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15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8号)等文件要求,同意汕尾市创丰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地址、提高培训工种层次,现予以公告。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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