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公示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附后)。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柏锋,联系电话:0660-3299098
附件:汕尾市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