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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汕尾市推进扩大就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3-08-20 08:4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汕人社发〔2013〕81号  

 

关于印发2013年汕尾市推进扩大  

就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3年汕尾市推进扩大就业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7日

 

 

 

 

 

 

2013年汕尾市推进扩大就业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汕府办〔2013〕10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3〕27号)精神,为全力推进扩大就业工程,实现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推进就业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为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 44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100人,实现创业2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6200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60000人(含高技能人才培养12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0700人。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双困”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各县(市、区)任务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指标的通知》(汕人社发〔2013〕4号)和《关于调整2013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目标任务的通知》(汕人社函〔2013〕121号)以及《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推进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汕人社发〔2013〕67号)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稳定就业  

1、健全目标责任制,抓好任务分解落实。逐级逐项细化分解就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要求做到每件工作都有台账;定期分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就业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工作指导和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做好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自查工作。  

2、全面完善和落实更加就业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促进就业规划的落实,加大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力度,组织开展政策培训、政策宣传、经验交流、督促检查活动,简化程序,提高政策执行力。积极建立就业应急预案。  

3、强化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重点落实社保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的各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1、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扩大就业。把促进充分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优先的位置,积极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方案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转型升级的就业工作,在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中扩大就业规模,支持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现代农业及各种服务业发展带动就业。  

2、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汕府办〔2013〕38号)要求,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带动就业。  

3、积极拓展园区就业岗位。积极实施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和“校园对接产业园”工程,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建立产业园区岗位信息收集和对接制度,推广“村企对接”模式。  

(三)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新发展,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  

1、强化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争取创建1个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开展“邮储银行杯”创业创富大赛。要按照市人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邮储银行杯”广东省创业创富大赛汕尾赛区活动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函〔2013〕288号)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积极发动各类人员和企业报名参加竞赛。  

3、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进度工作,对具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建立集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专家指导、跟踪服务等功能的服务体系。  

(四)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  

1、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13〕136号)要求,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等工作。全面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  

2、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继续落实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实施品牌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基础建设以及技工学校对接产业园区等项目,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培训转移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一企一村”转移对接,加快劳动力转移示范县(镇或村)建设。落实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指导意见,继续推进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完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3、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不同就业困难群体分类帮扶办法,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增强就业援助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扎实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  

(五)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1、全面实施技能提升计划。全面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在岗职工普惠制技能培训,发挥企业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深化校企合作,鼓励采取企业办学和院校设厂双轨培训模式,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加快推广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络,实行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  

2、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结合我市特色及优势产业,全面实施南粤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3、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职业培训和鉴定管理工作。完善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大力推广使用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系统。加强考评员、督导员队伍建设,提高鉴定质量。  

(六)全面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均等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1、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要想方设法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推进服务标准建设,制定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基础业务流程,加快服务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工作。  

2、组织实施专项服务活动。以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为重点,开展“春风行动”、“南粤春暖”“就业援助月”、“一企一岗·互济共赢”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解决各类群体实际需要.  

3、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各地要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摆在重要议程,加强就业形势的分析和就业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把就业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开展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各地要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体方案,落实责任。各地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人:鲁丹,联系电话:3377890,传真:3361990,  

QQ邮箱:346993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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