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汕尾市消防支队1个集体和7名个人
进行奖励的公示
鉴于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期以来为辖区人民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在“9.22”抗击超强台风“天兔”抢险救援及灾后救灾复产中的优异表现,经市委六届第53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市公安消防支队1个集体和7名个人进行奖励,现进行公示。
一、集体二等功(1个)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个人二等功(1名)
杨和顺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三、个人三等功(6名)
王运友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李 昱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区大队大队长
贺展方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海丰大队大队长
莫忠全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陆丰大队大队长
张少云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陆河大队大队长
杨朝宇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红海湾大队大队长
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奖励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反映(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502室,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66553,电子邮箱:sw_Lytp@sina.com,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