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晓珊等29名就业困难人员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庄晓珊等29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现申请2014年7月至9月的社会保险补贴19096.81元(附名单)。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汕财社〔2013〕91号)规定,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庄晓珊等29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9096.81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15年4月8日至1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人:鲁丹;联系电话:3377890。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