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刘文澄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的公示
大学毕业生刘文澄成功创业,其成立的汕尾市光正礼品有限公司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一次性创业资助条件,现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发[2015]165号)规定,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刘文澄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16年9月8日至14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人:鲁丹;联系电话:3377890。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