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度
协议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汕尾市人民医院等88家医院拟作为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示负责。
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符合事实,且不符合协议管理要求的,我局将不予以纳入
联系人:王建中 联系电话:0660-3392891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政和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科
附件:汕尾市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