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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四季度汕尾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 2016-12-26 15:4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2016 年第四季度汕尾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社会氛围,按照《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6年第四季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的集中公布如下:
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地址
登记注册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主要查处措施
1
陆丰同济医院
彭金汉
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 96
民营
拖欠122名职工八、九月份工资共计101.35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责令限期改正,
移送公安机关
2
陆丰市甲子镇瀛捷造船厂
林永河
陆丰市甲西镇
民营
未按进度发放工人工资,致拖欠15名工人工资63530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责令限期改正,
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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