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汕府〔2023〕42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12月17日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生活费补贴申领调整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社局:0660-3299098
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3828702
市城区人社局:0660-3362283
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3828704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