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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简报(200801)
2008-06-20 11:2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安全生产简报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一期2008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省安委会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春运”

  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083号)的要求,省派出了10个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116日至18日,省安全生产督查组第二组由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翁祥鸿带队前来我市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城区政府和海丰县政府的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协兴广场等9家企业,涉及电子、化工、建筑、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制造业等行业。

  省督查组在与市政府交换意见时,高度肯定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坚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安全生产问题,逢会必讲安全,保证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了自2002年以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逐年下降的势头。

  (二)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认真抓好履职考核工作,有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控制指标,级级抓好落实;定期召开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排查认真,整改到位。去年,全市组织开展隐患排治理企业和单位2103家,排查事故隐患1848条,已落实整改1786条,整改率达到97%;对尚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均列入治理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期限和应急预案,采取监控措施,真正做到排查隐患、防范事故、保障安全。

  (四)严格执法,惩处到位。各级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狠抓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推动了各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如安监部门加大“打非”力度,取缔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涉爆违法行为,取缔非法制贩窝点2处,打掉非法制贩团伙个,收缴爆炸物品炸药2933公斤,雷管111枚,全部予以销毁;交警部门将警力摆上路面,查扣各类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1130辆;销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5060辆;海丰县政府依法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7家,切实消除安全生产盲区死角。

  (五)上下重视,投入到位。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舍得安全生产投入,多渠道多途径争取资金,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投入,促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如去年全市累计投入1300多万元,用于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增添了一批消防设备;海丰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投入200多万元,整治了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省督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消防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如在检查城区协兴广场时,发现走火通道堆放杂物、安全出口停放摩托车及防火门反向安装;在检查海丰县金鸟来服装厂时发现消防栓水带被取走及消防水压不够,个别灭火器过期等。二是一些企业违反操作规程,存在化工原料与其他物品混放的现象。如在检查海丰县海华拉链厂时,发现该厂化工原料存放仓库内寄放摩托车及原料堆放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如在检查市城区汕城石油气有限公司时,个别员工执行管理制度不严格,防火意识不强,在石油气充装工作区发现存有烟头等现象,此外,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市区和海丰县一些车辆用迷彩布遮拦车牌号码,有意规避交通监管等违法现象。

  最后,省督查组就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和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难点和重点问题,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生产安全。

  (二)开展安全大检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要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以日常检查为主,突击检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要抓好节前和容易引发事故、事故隐患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加班加点突击生产以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行为,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同时,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真正取得成效。

  (三)落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对这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指导企业及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市消防局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落实好预防事故的措施;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据最近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果断采取处罚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四)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及早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从防大事故着眼,从小事情做起,早研究、早部署,早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认真抓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加强对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运”安全畅通。

  (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真正把制度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安全的目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发至:市领导、省安监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整顿办、市直各新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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