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简报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期(2008)
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汕尾市安监局、公安局联手端掉陆丰市博美镇
一非法储存(批发)烟花爆竹仓库
本月23日,市安监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陆丰市博美镇供销社仓库非法大量储存(批发)烟花爆竹,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接到举报后,市安监局、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打击行动方案,并决定由市安监局黄兴初局长、市公安局吴雨润副局长坐镇指挥,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执法监察支队长林贵沛同志亲自带队,联合市公安局治安科干警前往陆丰市博美镇开展执法。在精密部署下和陆丰市安监局、陆丰市公安局、博美镇派出所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现场所有烟花爆竹,群众拍手称快。经查,该仓库位于陆丰市博美镇西新街,属于博美镇供销社的三防物资仓库,事主林俊杰为供销社下岗职工,未经许可承包该仓库非法储存、批发烟花爆竹。其窝藏的“私炮”堆满了库区内三个简易房间,面积约500多平方米,室内烟花爆竹乱堆乱放、电线乱拉乱接,周边是镇政府和居民住宅区,人口较为密集,这批烟花爆竹一旦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此次执法行动一共查获非法储存(批发)烟花爆竹约3000多件,共10车(中型货车)。目前,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已将这批非法烟花爆竹运往陆丰市松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专用仓库妥善暂存,并适时进行集中销毁。
通过这次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了非法储存(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给不法分子起到了较大震慑和警示作用,规范了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这不仅为汕尾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同时也是汕尾市安监局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中打响的又一炮。
发至:市领导、省安监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整顿办、市直各新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