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专 刊
第18期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目 录
一、市公安机关对涉爆等危险品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市住建局开展建设领域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市公安交警全面开展交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市公安机关对涉爆等危险品开展安全大检查
市公安机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警力,开展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物品、涉枪单位、放射源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同时与安监、消防、工商、文化、质监、经贸、国土、三电、教育、环保等职能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对涉及化学危险品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校园安全、公共场所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加强民爆物品涉爆单位、烟花爆竹营销单位、剧毒化学品、涉枪单位的安全监管和大检查。积极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利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9个涉爆单位、烟花爆竹营销单位、及全市现有的6家剧毒物品使用单位进行规范管理。对有证照的11个采石场的爆破作业人员统一由市宏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收编管理,按规定统一配送爆破炸药,实行零库存。4个证照正在重新年审和停业整顿的,暂停爆破作业活动。督促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监管,同时主动与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监管。对信利电子有限公司等6家剧毒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起,整改2起。对陆河泰润人造板有限公司等我市现有涉放射源3家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处,整改1处。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965人次、出动车辆237车次、动员社会力量1170人次,对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大型活动场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销售点等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12处,督促整改12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大力开展大型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格审核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申请,加强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在大型活动举办前,积极会同安监、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各类活动举办场所特别是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对进退场等高风险时段的人员疏导和流量控制,合理设置进出路线,确保场内通道畅通,确保活动安全。
三、大力开展人员密集等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广播电视、金融证券等人员密集、关系国计民生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为重点,采取公开执法检查与暗访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开展拉网武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指导督促单位全面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案件和事故。(市公安局供稿)
市住建局开展建设领域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市住建局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对违规住人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一、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情况。市、县两级住建局、市质安站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出动人员135人,对全市42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整治检查,一是摸清施工区内违规住人的情况,检查中未发现施工区内有违规住人的情况;二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临时消防设施和建筑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的情况,特别是火灾防控制度,配电室、仓库、木工区、宿舍区等重点部位和施工现场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是否有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三是检查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和动火报批手续;四是检查施工企业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以及开展消防救援演练等。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60多处,发出整改通知书23份,相关责任单位已认真落实整改,彻底排除安全隐患。二、全市燃气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各县(市、区)住建局对燃气储存站、燃气销售点全面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其消防设施、喷淋系统、报警系统等各项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现场进行测试和演练。共发现安全隐患32处,发出整改通知书28份,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和过期的消防器材责令改正,确保安全。(市住建局供稿)
市公安交警全面开展交通突出问题
大排查大整治
一、全市交警部门以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以大中型客货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按照车管民警源头排查、路面民警巡逻查控、驻地民警登门核查等多种方式,对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人限期清零到位,严格落实报废、解体、注销、检审及集中教育等管理措施,形成严密、有效、全覆盖的排查网络。高速公路大队开展路面“降速”行动,以客货运车辆为重点,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手段,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同时开展夏季“警钟”行动,通过鸣响警报器、巡逻喊话、发放宣传品等方式,提醒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检查客运驾驶人关于停车休息及接驳运输等规定的落实情况。
二、积极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的工作。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报统计,6月份以来,全市查扣无牌无证机动车665辆、无证驾驶264宗;超载258宗、超速行驶8.16万宗,乱停乱放435宗、用应急车道82宗、销毁无牌证机动车3688辆。
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工作。排查不安全车辆和不合格驾驶人。支队车管所以“五类车”和“三类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安全隐患,共排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非法改装重点车辆1484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及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未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驾驶人52人。各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大排查,对学校、幼儿园等开展检查,对辖区10部专用校车逐一建档,同时对客、货运企业和出租车及辖区货运企业和物流站点进行排查。
四、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海丰大队排查标线不完整、不合理或模糊21公里,标志、示警桩损坏或不合理13处,装设减速带1处;陆丰大队排查隐患16处,清理公路沿线乡村路口影响加强员视线的杂物、临时棚搭的建筑物、过密过高的树木12处,建议有关部门增设长警示标志标牌5块,施划标志标线、增设警示灯及桩杆5位;埔边大队排查危险路段2处。(市交警支队供稿)
发至:市领导、省安监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各新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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