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专 刊
第20期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目 录
一、市安委会通过开展检查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市消防局强化整治和监督执法促使全市火灾事故“零”伤亡
三、市气象局开展防雷电灾害安全生产检查
四、市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市安委会通过开展检查督查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督促检查,切实加强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政府把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列入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各部门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7月8日,市委温国辉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彻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各分管线条副市长亲自带队,牵头各部门分赴各地区、各领域、行业,深入基层单位、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摸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行彻底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部署,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大张旗鼓的组织开展检查督查,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整治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市安委办供稿)
市消防局强化整治和监督执法
促使全市火灾事故“零”伤亡
为深刻吸取今年全国多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6月份以来,市消防局开展了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延长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专项整治时间的同时,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培训。结合《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颁布两周年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依托市电视台做大做强《消防面面观》专栏,制作播放消防专题节目8期;联合通信部门发送消防宣传短信超过100万条;协调全市各级新闻媒体播放消防公益广告2000多条次,走马字幕近4000多条次,现场发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近10万份,发出整治工作通告5万份。二是增强联动合力,强化监督执法。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市消防支队先后联合市安监、市公安、市工商、市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1次,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拘留一批。三是整治重点地区,夯实防控基础。今年陆河县新田镇被列为省政府第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市政府也对各地排查出的城区红草镇、陆丰市碣石镇、海丰县梅陇镇和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等4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目前,各地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也按照省市统一整治标准正在开展。四是突显整治成效,确保火灾平稳。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据统计,全市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873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521处,临时查封12家,责令“三停”10家,罚款25.5万元,拘留6人。另外,在开展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问题专项治理中,实施技防改造417家,关停56家,当场迁出违规住宿人员869人,拆除违章彩钢板建筑25650平方米、门窗障碍物5800平方米。从6月初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仅31起,火灾实现“零”伤亡。(市消防局供稿)
市气象局开展防雷电灾害安全生产检查
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线行动的要求,严厉打击违反防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治理纠正防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严防各类雷电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环境。一是深入基层,强化防雷装置安全。6月19日,市气象局与市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海丰华润电厂等基层企业,进行防雷电灾害等重大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1、是否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2、防雷装置是否与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3、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4、是否依法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5、是否制定防雷安全生产制度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安监局黄兴初局长、气象局张晓东局长就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向华润电厂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华润电厂表示一定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依法依规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查。7月份,市气象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按:1、是否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的制度;2、防雷装置是否与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3、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4、是否制定防雷安全生产制度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5、防雷工程是否由持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防雷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检查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结果:检查率10O%、合格率10O%。(市气象局供稿)
市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市质监局围绕“质量强市”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精神,紧密结合“打非治违”活动,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推动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保持良好的态势,并继续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目标。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74人次,检查企业318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664台(套),发出特种安全监察指令书41份,立案查处相关案件30宗,取得显著成效。为构建幸福汕尾、促进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气瓶充装站、检测站(以下简称“两站”)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两站的使用安全管理,完善其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促进气瓶充装、检测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站和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在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有力保障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5月29日,组织召开有气瓶充装单位、检测机构、各县(市)质监局分管局长、股长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对落实气站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充装和检验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动员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各气站就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加强行业自律方面达成了共识,进一步推动了气瓶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在各种媒体刊发有关气瓶整治信息13篇次,张贴宣传标语8张,发放资料450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市质监局统一对全市充装单位采取不定时的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治,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据统计,全市清理送检气瓶2918只,报废气瓶2701只,检查气体充装44家次,气瓶检测站3家次,抽查了液化石油气32批次,立案查处11宗。
二、开展氨制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为吸取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出现,针对我市冻库冰厂设备情况。市质监局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分析梳理全市液氨企业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情况,研究部署开展全区液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从6月初开始,通过半个月时间,对全市38家冻库冰厂的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技术档案、相关安全附件校验、设备运行及巡检记录、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该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建议使用单位进行更换,据统计,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76人次,检查设备326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1份,落实整改8宗,立案查处3宗。
三、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切实加强电梯行业的安全监管,落实电梯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质监局积极开展电梯使用维保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检查在用电梯监督抽查中存在问题较多且经责令整改仍未落实措施的单位以及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二是重点检查电梯维保单位责任落实问题,对是否有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检查内容是:电梯是否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是否张贴定期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单位是否签订了有效的电梯维保合同并有效履行;是否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应急救援学习制度执行与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等情况。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对在用电梯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据统计,全市在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124人次,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5家,使用单位38家,在用电梯139台,立案查处8宗。(市质监局供稿)
发至:市领导、省安监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各新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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