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至21日,省应急管理厅第二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中,省检查组通过询问企业相关人员、调阅监控视频资料、查阅企业安全生产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先后对我市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7项,并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责令7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依法对1家加油站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9月21日上午,检查组对中石油陆丰佳质加油站进行突击检查,经调阅油站视频监控系统发现该油站9月20日凌晨存在卸油作业,一名身着黑色短裤的工作人员未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在卸油口旁观看手机,严重违反加油站卸油操作规程。除此以外该加油站卸油区视频未能覆盖卸油操作全过程,无法监控工作人员的静电接地操作;液位仪控制台8月21日存在溢油报警记录,而在8月21日的日常巡检登记记录中却显示正常,明显与事实不符,对于上述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此外,被责令限期整改的7家企业分别是:中石化国泰加油站防渗改造施工站、中油碧辟汕尾分公司、陆丰市朗肤丽实业有限公司、海丰县海梅工业气体厂有限公司、中海油海丰县富海加油站、海丰县美达化工涂料有限公司。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相关安全隐患。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检查组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三个严防”,确保“四不发生”,守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本盘,坚决打赢“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百日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检查组在中石化国泰加油站防渗改造施工现场检查)
(省检查组在中石化国泰加油站防渗改造施工工地查阅资料)
(省检查组在陆丰市朗肤丽实业有限公司查阅台账)
(省检查组在中海油海丰县富海加油站检查储罐液位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