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两级安委会、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以及各镇街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
4月13日至4月17日,共5天。
市、县两级安委会、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以及各镇街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
4月13日至4月17日,共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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