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紧扣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全环节、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推进政务公开,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以公开促落实、助规范、强监管,为汕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政务公开机制,不断优化工作基础
1.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推动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政务服务、执法监督全过程,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2.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强化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管理,完善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3.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涉敏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合法性审查等机制,各科(室)、直属单位发文时,必须明确相关公开属性。
(二)深化重点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4.重点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保密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
5.重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做好各类应急预案调整修订后的发布工作。公布防汛责任人,及时发布防汛、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信息。加强灾害警示类信息宣传,增强公众避险防灾意识。
6.重点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本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继续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7.重点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本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依法公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聚焦公众关切热点,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8.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关联阅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注重运用文字解读、图解、简要问答、现场宣讲、多媒体等多元化形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公开电话、政务新媒体等公众互动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网站留言办理工作。全面了解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10.拓展公众参与方式。办好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线上直播、线下互动等形式,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应急安全文化培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提升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科(室)、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职责,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衔接、按时按质完成。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要把政务公开纳入局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抓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并限时整改,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长期、规范、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
附件:汕尾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