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湾加油站等12家企业
为汕尾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有关规定标准,同意评审组织单位及现场评审单位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湾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红草加油站等12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审意见,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现予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湾加油站等达标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认真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安全投入,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标准化的意识和素质,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实现安全发展目标。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汕尾市危险化学品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等级企业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湾加油站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红草加油站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丰县城加油站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丰竣兴加油站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连兴加油站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博美加油站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湖陂加油站
8.汕尾中油中通加油站有限公司
9.汕尾市新力工贸有限公司陆丰中油红星加油站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河河城加油站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河中心加油站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华侨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