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汕尾市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告
关于2025年汕尾市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办法》(粤应急〔2021]14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安办[2022]6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汕尾市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5年汕尾市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2025年汕尾市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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