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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的通知
2008-06-04 14:42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安监局、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驻汕企业:
  现将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安监协会《转发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的通知》(粤安监办[200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和本企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全国总工会网站和易安网直接下载试题,于2008年8月30日前将答题卡收集起来统一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将竞赛情况(包括参赛人数)于9月1O日前书面报市安监局。

                                    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总工会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转发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的通知
粤安监办[2008]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总工会、省安全监管协会会员单位、中央驻粤企业、省管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08]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5月至8月开展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活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旨在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隐患,以群众易于参与、易于学习、易于掌握的方式开展活动,提高安全素质,在全社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成立机构,积极发动
    我省开展此次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即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由省安全监管局、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协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对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各地要相应成立活动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活动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
  三、活动要求
  请各地安全监管局将竞赛情况(包括参赛人数)于9月15日前书面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李洁 联系电话、传真:020-83135923

  附件: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08]44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08]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各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单位:
  2008年,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4月中旬至7月底全国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以加大从源头治理安全隐患的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在思想认识、工作作
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隐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决定在今年5月至8月联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并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活动,在全国各地尤其在企业掀起识别隐患、排查隐患和治理隐患活动的热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工会组织和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结合本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单位实际,统一协调,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各地还可以结合知识竞赛,在本地区、本系统和本企业中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活动。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承办单位:《劳动保护》杂志社

  二、竞赛组委会
  主    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长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张鸣起
  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司长    黄  毅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汪忠汉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田玉章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铁民
  秘书长: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秘书长    樊晶光
       《劳动保护》杂志社社长    张力娜
  副秘书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处长    安元洁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处长    王晓涛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护》杂志社。
   

  三、活动要求
  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组委会组织专家编写的《常见隐患识别与整改知识》一书,该书以《劳动保护》杂志增刊形式出版,试题刊登在2008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5月1日出版)上,并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总工会网站(www.acftu.org)、易安网(www.esafety.cn)公布。参赛者可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参赛单位如需《常见隐患识别与整改知识》一书和较多试卷,可以直接与《劳动保护》杂志社联系。竞赛采用笔答形式。答题具体要求见试卷。请参赛单位将答题卡收集起来统一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答题卡收集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0日。
 

  四、奖项及奖励
  个人奖(集体参赛人员全部参加个人竞赛的抽奖)。设一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200元;纪念奖200名,奖励价值50元纪念品1件。
    组织奖。设200名,颁发证书和奖牌。根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对竞赛活动的组织情况及参赛人员答卷的综合成绩和参赛人数评选。
   

  五、获奖名单公布及奖品的发放
    (一)获奖名单公布。竞赛获奖名单将由竞赛活动组织单位发文公布,同时在2008年第12期《劳动保护》杂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网站、易安网公布。
  (二)奖金、奖牌颁发。2008年11月召开活动总结颁奖大会。届时,将邀请竞赛获奖单位代表到会领奖。

  六、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九层《劳动保护》杂志社,邮编:100101。
    联系人:袁春贤  高  玲
    联系电话:010--84850736、84851376、84850136--918、927
    传  真:010--84850936
    电子邮箱:esafety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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