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粤安〔2008〕6号)精神和汕尾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补充下达2008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项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的落实工作,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项相对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到镇(街道),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要及时统计、定期公布控制指标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附:汕尾市2008年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汕尾市2008年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