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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9-05-20 14:4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汕尾市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安委办反映。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汕尾市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的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公安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平安汕尾”,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开展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有力度、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三项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三项建设”(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三个压下来”(坚决把重特大事故压下来、坚决把事故总量压下来、坚决把伤残人数压下来)的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安全发展,落实“三促进一保持”,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共青团汕尾市委。

  为搞好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汕尾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陈样新副市长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市政府蔡水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黄兴初局长任副主任,市各主办单位一名领导任委员会成员。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6月1日陈样新副市长就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做法等接受《汕尾日报》记者专访,正式拉开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帷幕,由市安监局、汕尾日报社负责落实。

  (二)6月14日(星期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活动,请市政府领导出席并发表讲话。

  “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交通局、市消防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局、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汕尾市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和市城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合主办。现场摆设咨询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画,发放各类宣传品,安全指引等,着重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对 “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全方位宣传和咨询,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广泛动员参与,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现场摆放本市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案例照片。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至6月20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由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交警支队、市供电局等单位组织队伍进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服务,主要内容是送安全知识、安全科技、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五进”活动,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线,推动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渔船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人员深入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帮助排查治理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6月15日-18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并在各媒体上宣传执法的基本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执法权威的氛围。具体活动由市、县(市、区)安监部门落实。

  (四)6月1日至15日,配合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短信息有奖”活动。具体活动由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落实。

  (五)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具体活动由市总工会、市安监局落实。

  (六)参与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抑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安全生产年”的广泛深入开展。

  (七)开展交通、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一是抓好以宣贯《消防法》为主题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抓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具体活动由市公安局落实。

  (八)组织举行“安全生产明信片知识竞答”活动。活动由市安监局、市邮政局主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具体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市邮政局函件集邮分局抓落实。

  (九)开展对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和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具体活动由市教育局落实。

  (十)开展“安全知识动漫”宣传教育活动,由中国移动广东汕尾分公司制作发行“安全知识动漫”VCD教育片,让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安全教育与启发,从而珍惜生命,爱护自己。具体由市安监局、市消防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中国移动广东汕尾分公司负责。

  (十一) “安全生产月”期间,继续开展“广东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由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安委办(安监局)落实。

  (十二)组织参加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我市将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参赛。由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抓落实。

  (十三)参与“第五届广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暨粤港澳汕尾赛区选拔活动,挑选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省的比赛。由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落实。

  (十四)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要指导协调重点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一次,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五)“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1、市、县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开辟专题栏目、公益广告教育片、新闻报道、服务热线节目。配合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组织报道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的重点宣传活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声像俱佳、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广播电视节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增强人们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2、市、县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开辟专题栏目、教育片、新闻报道节目。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特别是“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

  3、市、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加各地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等活动,并进行广泛报道,以进一步弘扬安全发展意识。

  以上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媒体密切配合并抓好落实。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加强领导,专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为突出主题,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及各地各有关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此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播放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倡导和宣传先进典型,披露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前七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交流、吸纳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及时研究、总结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的做法、经验并切实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要积极探索以月促年、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地各部门于6月24日前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报市安委办汇总。

  “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3、安全发展,共创和谐

  4、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5、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安全发展

  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8、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9、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社会和谐风尚

  10、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1、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12、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13、提高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化

  14、营造安全氛围,创造安全环境

  15、以安全之桨,撑发展之舟

  16、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18、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19、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0、安全为人人,人人为安全

  21、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22、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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