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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的通知
2009-09-30 15:5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汕安监[2009]113号

                 关于认真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局各科(室、队、中心):
  根据《2009年市安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和9月24日市行评团反馈意见的情况,制定了《市安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任务分解表》,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要按照表中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协办部门、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10月25日前报送办公室(对未能完成整改的,应列出完成整改具体时间,并说明原因)。为进一步做好评议活动整改工作,现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改落实工作是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抓落实、见成效的关键阶段。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事关安监系统政风行风突出问题能否得到切实整改,事关群众对安监系统政风行风满意度能否得到有效提高,事关安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能否取得最终成效。各县(市、区)安监局、局各科(室、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加强评议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评议整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安监部门良好形象。
  二、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搞好整改落实。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针对行评团助评反馈意见及自查自评中查找出来的问题,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入手,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措施得力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责任领导,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成。特别是涉及到各县(市、区)安监局监管职责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如针对市行评团提出的“个别乡镇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问题,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四统一”要求,加强规划布点,加强执法监管,杜绝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对“规范行政许可制度,提高办证效率”的问题,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严格许可条件和程序,完善行政许可办证指南,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和行政许可审查时限,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对“乡镇(街道)安监站设立”的问题,要主动与政府、编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推进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尽快开展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市城区安监局要加大对捷胜镇无证采石场的打击力度,督促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三、努力建立健全行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针对评议活动中查找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当前,民主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各县(市、区)安监局、局各科(室、队、中心)要按照市行评团和市局的要求,加强配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行风评议活动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
  附件:1、关于对汕尾市安监局民主行风评议中助评查找出来存在问题的反馈意见; 2、市安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市行评办、市行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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