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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0-05-24 15:59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汕尾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安委办反映。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〇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送:郑雁雄市长、郑少棉副秘书长,市府办

 

汕尾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推动和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部署,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了《汕尾市2010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围绕创建“平安汕尾、平安亚运”,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开展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有力度、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实现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6 1 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

成立汕尾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陈样新副市长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市各主办单位一名领导任委员会成员。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参照市的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 61陈样新副市长就2010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和做法等接受《汕尾日报》记者专访,正式拉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帷幕。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汕尾日报社负责落实。

(二) 613(星期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安全动漫进社区”活动。

6 13 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安全动漫进社区启动仪式,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交通局、市消防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局、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汕尾市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和市城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合主办。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各个方面开展宣传和咨询。启动仪式结束后,全市各地区自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场地设在市区通港路(城区政府右侧),请市安委会领导发表讲话,并宣布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启动。

2.组织市和城区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摆设咨询台,就安全生产问题接受群众咨询。

3.设置汕尾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加大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渔船作业、建筑施工、防雷防爆、供电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教育力度。

4.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安全指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开展“安全知识动漫片”宣传教育活动,由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消防局、市交警支队、中国移动广东汕尾分公司制作发行“安全知识动漫DVD育片,让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安全教育与启发,从而珍惜生命,爱护自己,共保安全。

启动仪式当天,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至 6 20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由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交警支队、市供电局等单位组织队伍进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服务,主要内容是送安全知识、安全科技、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五进”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推动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渔船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人员深入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帮助排查治理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614-18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并在各媒体上宣传执法的基本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执法的氛围。具体活动由各级安监局落实。

(四)参加省开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家谈”征文有奖活动。具体由市安监局落实。

(五)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6月下旬参加全省“安康杯”竞赛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认真总结2009年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具体活动由市总工会、市安监局落实。

(六)举办青年安全生产主题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主题活动(组织企业团组织开展“十个一”活动、安全生产讲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及参加2009年度“广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活动由共青团市委、市安监局落实。

(七)开展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火灾和溺水等事故的宣传活动,宣传应急救援知识,加强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活动由市教育局、市消防局和市交警支队落实。

八)大力开展交通、消防、涉爆安全主题活动。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二是大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为亚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三是开展涉爆涉枪剧毒安全管理宣传活动。具体活动由市公安局落实。

(九)大力开展亚运会安全教育,为亚运会成功举办提供安全生产环境。具体活动由红海湾开发区安委办组织落实。

(十)“安全生产月”期间,继续开展“广东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由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安监局落实。

(十一)举办首届“汕尾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进一步发动企业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由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落实。

(十二)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1、市、县(市、区)电视台、报社、电台及网站开辟专题栏目、公益广告教育片、新闻报道、服务热线节目。配合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组织报道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的重点宣传活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声像俱佳、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广播电视节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增强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2、市、县(市、区)电视台、报社、电台及网站开辟专题栏目、教育片、新闻报道节目。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继续推动和深化“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报道“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

3、市、县(市、区)电视台、报社、电台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加各地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等活动,并进行广泛报道,进一步弘扬“安全发展”意识。

以上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电视台、电台、汕尾日报社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媒体密切配合并抓好落实。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加强领导,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为突出主题,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市及各地各有关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此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播放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倡导和宣传先进典型,披露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前八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交流、吸纳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及时研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并切实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要积极探索以月促年、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市安委办将推荐单位和个人参与省组织的“安全生产月”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评选。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有关企业, 2010624日前 ,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书面报汕尾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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