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安办〔2011〕11号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安委办,各驻汕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安办〔2011〕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二、实行分级申报管理,坚持属地申报原则。根据省的要求,市安监局负责全市职业危害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市、区)监管部门(安监或卫生)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职业危害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并组织好申报管理实施工作。各驻汕和市属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按照职责分工向市安监局申报。
三、严格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完成任务指标。各地要结合汕尾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和市卫生、市安监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职业健康状况专项调查工作,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争取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木质家具制度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在
四、加强专项检查,提高职业危害申报覆盖率。各地要切实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培训,扩大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覆盖面,确保完成《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的“到2015年,全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的规划目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自
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各地申报工作的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安办〔2011〕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各中央驻粤及省属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省府办公厅2009年103号文件精神,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由省卫生厅划入省安全监管局。为全面掌握我省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7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210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通报》(安健总厅安健〔2011〕6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决定在中山、河源两市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内容
在全省范围内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均应按照《申报办法》的要求,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为便于申报,国家安监总局制定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并组织研发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见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页:http://www.chinasafety.ac.cn)。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申报表和申报系统的规定内容进行申报。
二、申报工作的管理
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职责分工是:(一)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全省职业危害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二)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的各地市级监管部门(安监或卫生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危害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分级申报的受理范围,并组织好实施工作。中央、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区的市级监管部门申报。(三)生产经营单位报地市级监管部门的申报表,同时抄送所在地对应的县(市、区)级监管部门。(四)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或抄送的申报表应纳入各级监管部门的职业健康监管档案。
三、申报的方式及工作流程
按照规定,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形式。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等规范要求,据实填报。申报的工作流程为:
1.登录申报系统注册;
2.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表》;
3.监管部门审查备案(注册验证码由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提供);
4.打印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按规定报送地方监管部门;
5.监管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后,应当即为生产经营单位开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见附件2,可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并将《申报表》归入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四、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
各地要紧密结合今年我省开展的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争取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中央、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地粉尘与高毒物品等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是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提高防范意识,也有助于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监管效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明确提出了“全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的规划指标,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安委办要积极协调,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将摸清职业危害现状作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动本地区申报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申报意识。一是要加大对《申报办法》的宣传力度,使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职业危害申报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做好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加大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熟悉和掌握申报的内容、程序、方式等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三是要通过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各种方式,教会生产经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如何进行申报。
(三)制定申报计划,加强目标考核。各级监管部门要采取分步达标、逐步推进的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职业危害申报推进计划。对于不同行业(领域),要本着先重后轻的原则,紧紧抓住宝石加工、矿山开采、石材(料)加工、箱包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电子制造、五金电镀等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优先予以推进,明确各阶段所要达到的申报率及完成时限。对于同一行业(领域),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在中央生产经营单位、省(市、县)属生产经营单位范围内做到全申报、全覆盖,再逐步扩大范围,实现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全覆盖。要学习借鉴一些地区切实可行的经验,将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对所属地区的监督考核,推动各地区按计划完成申报任务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扩大申报覆盖面。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可靠。要加大对已申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根据申报情况和职业危害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要加大对未申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履行申报义务,不断扩大申报覆盖面。对发现存在职业危害而未依法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对拒不申报的,要严格按照《申报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省安监局计划于近期召开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部署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交流职业危害申报和摸底调查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申报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重点培训。
附件: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林志雄、苏文进;联系电话:020-83135490、83135491)
附件: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附件: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 年度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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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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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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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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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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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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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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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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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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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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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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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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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产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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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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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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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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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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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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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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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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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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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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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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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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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业危害培训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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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职业危害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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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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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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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累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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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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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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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总人数: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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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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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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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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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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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
主要原、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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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间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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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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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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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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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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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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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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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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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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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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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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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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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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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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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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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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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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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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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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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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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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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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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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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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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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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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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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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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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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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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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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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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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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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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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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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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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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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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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体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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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发现职业病患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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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离岗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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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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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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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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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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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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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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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2. 职工总数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填写【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负责人】。
3. 【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4. 【填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5. 【在岗职工人数】、【在岗女工人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上一年度。
6. 【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
7. 【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8.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9.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 是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10. 【设备状态】是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分为全密闭、半封闭、敞开式。
11. 【操作方式】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分为自动化、机械化、手工操作。
12. 【浓(强)度】填写近1年内的最新检测结果。
13.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填写近1年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
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郑重承诺:
本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中所提交的资料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错报、漏报或瞒报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如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 年度第 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齐全,现已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 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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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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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 年度第 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齐全,现已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 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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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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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