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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监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保障“平安大运”的通知
2011-07-18 13:22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汕安监[2011]46号

转发省安监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保障“平安大运”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卫生局:
   现将省安监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保障“平安大运”的通知》(粤安监〔2011〕1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我市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工作、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底等工作,进一步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责任,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力度,加强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坚决遏制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为创建“平安大运”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卫生局于2011年9月1日前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市安监局和市卫生局。
 
 
 
 汕尾市安监局             汕尾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保障“平安大运”的通知 

粤安监〔2011〕1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安全保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保障“平安大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保障“平安大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能否成功举办深圳大运会,备受国内外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圳大运会筹办工作,省委、省政府也把筹办好大运会作为全省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来抓。全省各地、各有关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迎大运保安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保障“平安大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大运会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要借鉴2010年保障“平安亚运”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涉及职业卫生监管的各项工作想深、想细,做早、做实。特别是深圳等赛事承办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更加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切实为“平安大运”保驾护航。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善广大职工生产条件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粤府〔2010〕93号)有关要求,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善广大职工生产条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权益。大运会举办期间正值高温季节,各地要加大对使用有机溶剂空调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对于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三、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防止监管工作缺位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大运会举办前和举办期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发生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时,尚未划出监管职能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牵头处置事件,并及时向省卫生厅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并通报当地安监部门;已划入监管职能的地市安全监管部门要牵头处置事件,并及时向省安全监管局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防院、所和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技术力量优势,为监管部门开展事件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每半个月或一个月互通一次监管工作信息,情况紧急的,应专题通报。

四、提高警惕,妥善处理职业危害事件

应对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必须坚持“属地调查处置,部门协调配合,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媒体沟通,完善应急预案”的原则。要提高警惕,妥善处理信访个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病信访案件的接访和处理制度,妥善处理每一个信访个案。对大运会举办前或举办期间的信访个案要及时做好统计分析,针对同一地区、同一行业或同一企业在短期内有多起信访案件,呈现增多趋势的,要提高警惕,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演化为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媒体应对。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涉及职业危害事件的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对于网络等媒体的相关信息报道,应高度重视,组织对所报道的信息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积极主动与媒体沟通,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避免事态扩大。

五、结合监管工作重点,做好隐患排查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是今年我省职业卫生监管的重点工作,各地特别是深圳等赛事承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摸底调查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保障“平安大运”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和专项治理,做好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工作。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厅将联合对重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省安全监管局和省卫生厅。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林志雄;电话:020-83135490

省卫生厅联系人:刘师琪;电话:020-83824719

 

 

 

       省安全监管局       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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