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监办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安监办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粤安监办〔20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省局的要求认真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和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市局将结合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摸底调查工作等,适时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遏制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烦请各地于9月1日前填报有关表格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科。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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