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千项”新型实用产品推广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安监规划〔2011〕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千项”新型实用产品推广遴选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规划〔201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科工贸信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1〕65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物质技术保障水平,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千项”新型实用产品推广遴选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1〕1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并于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规划科技处。
联系人:冯嘉茗、苏旺胜
联系电话:020-83133394、83133473
传真电话:020-83133394
电子邮箱:su2100@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千项”新型实用产品推广遴选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1〕140号)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