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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办理程序
2012-04-15 14:49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二、申办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办材料

(1)1 寸免冠照片(2 张)

(2)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1 份)

(3)学历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 份)

(4)体检证明(原件)

(5)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四、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办理程序

(受理→培训→考核→审核→批准→发证)

(一)申办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或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报名并参加培训;

(二)培训后接受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理论和实操考核;

(三)培训机构向主管部门报送办证材料;

(四)审核合格,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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