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安监局领导
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汕尾市安监局领导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2日
汕尾市安监局领导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确保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理及时,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党政领导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汕尾办发〔2014〕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制度
双休日安排1名局领导值班;节假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值班。
二、值班主要职责
(一)了解全市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处理紧急公务。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并迅速处置。
(二)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如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由值班领导负责处置;情况严重的,由值班领导处置后,交由主管领导处置。
(三)负责值班期间紧急信息报送的审核签发工作。
(四)加强值班工作检查督促,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位。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本市辖区,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自行调整。
(二)值班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值班事项应当日处理完毕,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做好工作交接。
四、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