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开展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
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2号)以及《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开展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4〕4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和各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阶段总结材料。
1.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
2.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3.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汕安明电〔2014〕6号)中有关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及问题分析、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的报送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下同),提前至每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本月专项行动阶段总结材料,并于12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二)工作信息。
1.反映专项行动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的信息;
2.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周向市安委办报送至少1条打非治违工作信息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统计报表。
各县(市、区)安委办要认真统计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八打八治”以及重点工作措施开展情况,于每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格式附后)。同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汕安明电〔2014〕6号)的要求,做好《“八打八治”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明细表》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挂牌督办情况的报送。
二、报送方式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阶段总结材料、工作信息、统计报表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报送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联系人:李克用、杨威添,电话:3280282,传真:3281282,邮箱:gdswajj@163.com)。
三、工作要求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2014年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部署,明确机构,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真实反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市安委办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