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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安监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4-11-05 09:0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汕安监〔2014〕109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安监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安监局制定了《汕尾市安监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掀起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高潮。  

附件:  

1、汕尾市安监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  

2、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  

  

  

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1:  

  

汕尾市安监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安监局决定组织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宣贯时间  

2014年11月至12月。  

三、宣贯目的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各级安监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增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中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认知和理解,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四、宣贯方式  

(一)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制作100条横幅和1000条标语,悬挂在市区主要道路、街道和大型建筑物上进行宣传。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让新《安全生产法》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开展宣讲活动。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讲活动,在全市安监系统、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市属企业各举办多期的新《安全生产法》讲座,增强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提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  

(三)开展培训活动。举办新《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班,在中央、省属企业和市直企业各举办多期新《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四)印制法律读本。印制新《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合订本)1万份,以“送法下基层”的形式送各级安监部门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各地各部门派发到系统工作人员、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管理人员等,掀起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热潮。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谋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细化宣传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3、创新手段,扩大影响。要善于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力量,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  

  

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  

1、热烈祝贺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3、学好用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4、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5、高举安全发展大旗,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而奋斗。  

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9、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10、安全生产规划必须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11、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6、严禁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七项职责”。  

19、强化源头控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严格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2、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3、依法维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2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25、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26、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依法落实强制性停产措施。  

27、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高效开展。  

28、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29、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30、严格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设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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