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经我局研究,同意评审单位对汕尾市新湖加油站等21家企业(名单附后)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认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共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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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新湖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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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捷胜乡镇油料第一贸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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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恒信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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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东涌品清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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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马宫镇新乡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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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金华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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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中油通达有限公司恒嘉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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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海梅工业气体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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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捷胜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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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湖陂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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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丰竣兴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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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湾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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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连兴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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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河中心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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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丰县城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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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华侨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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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红星荔园加油站 |
1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红草加油站 |
1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博美加油站 |
2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河河城加油站 |
21 |
陆河县飞腾加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