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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2018年第1号)
2018-05-08 09:18           来源: 市安监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经我局研究,同意评审单位对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陆河服务区加油站东站等4家企业(名单附后)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认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共4家):

1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陆河服务区加油站东站

2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陆河服务区加油站西站

3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莲花山南服务区加油站

4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莲花山北服务区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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