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19年 第1号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汕尾市鸿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要求,确定为汕尾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程振群、冯晓霞;电话:0660-3200128,传真:0660-3383368;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永和路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2019年汕尾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第一批)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
2019年汕尾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第一批)
1. 汕尾市鸿顺混凝土有限公司(延期复审)
2.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延期复审)
3. 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延期复审)
4.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司(延期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