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应急避难场所宣传栏升级改造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本采购邀请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名称:避难场所宣传栏升级改造项目
3.项目类型:广告类
4.项目情况一览表: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获取(提供)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提供期限)询价文件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永和路北段市应急管理局大厦五楼办公室
6.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6.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3.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3.3. 报名签领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6.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询价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6.4.接受报名的供应商签领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7.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22日下午3时正(北京时间)。
7.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永和路北段市应急管理局五楼办公室
8.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汕尾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www.swsafe.gov.cn/)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汕尾市城区永和路北段市应急管理局大厦五楼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先生 0660-3291555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