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至13日,我市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的强降水过程。本轮降水过程持续时间长、短时雨势强、累积雨量大,我市三防指挥部高度重视,于6月12日1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至14日上午9时结束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我市共出动巡查和抢险人员5036人次,出动各类抢险救援车辆678辆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07处(包括4处非在册隐患点),排查削坡建房、危旧房等风险隐患159处,开辟安置场所279个,转移安置群众4907人。由于各方面防御措施到位,隐患排查处置及时,全市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没有收到灾情报告,没有出现因强降雨停水、停电、通讯中断、道路交通中断等情况,社会秩序井然。
在此次防御强降雨过程中,陆丰市河西镇党委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省防总,汕尾市委、市政府,陆丰市委市政府及三防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于12日晚上,第一时间组织全镇党政力量,压实驻村领导责任,带领驻村同志和村“两委”干部沉驻一线,部署防御强降雨工作,对该镇山塘水库、河道沟渠堤防等水利设施进行巡防检查,对危房户、低洼户人员实施转移安置。在巡防排查过程中,该镇发现石山村寨内村村民沈仁树(53岁,男,户主)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该房屋面积约120㎡,居住有沈仁树本人,其母亲陈赛章(88岁),妻子吕淑君(35岁,智障残疾)和儿子沈俊火(6岁),共4人,户主另有一女儿沈雅(16岁)不在此居住。在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对该户进行转移安置时,沈仁树的母亲陈赛章开始不愿配合转移工作,但经镇领导、村干部耐心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其思想工作,最后成功劝服其转移。6月12日23时,按预定方案,沈仁树一家4人安全转移到石山寨内村沈氏公厅。6月13日凌晨3时开始,该镇雨量突然加大,至凌晨4时左右该房屋受损倒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陆丰市河西镇党委、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落实任务到村,压实责任到人,认真排查隐患,对危房、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人员及时实施转移和安置,成功避免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鉴于陆丰市河西镇党委、政府在本次防御强降雨过程中的良好表现,市三防指挥部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表扬,同时要求该镇党委、政府妥善安置受灾户,慰问安抚受灾群众,提供日常生活物资保障,并对受灾户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