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广东省政府网 汕尾市政府网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 专题 > 隐患排查专栏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8-03-12 11:35           来源: 市安监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安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8年2月23日上午11时20分许,惠州市惠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沈海高速排坊出口执勤时,发现陆河县第二运输公司所属粤N07560大客车存在严重超载行为,车辆核载人数55人,实载人数82人,超载27人,超员率达49%。除超载外,该车还存在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行车记录仪信息与实际不符、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违规站外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惠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及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等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车辆管理人进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春运安全工作,三令五申要求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但是仍出现粤N07560大客车严重超载行为,此事在全省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同时也暴露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众多问题。为深刻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并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查春运工作,强调要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加强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半挂牵引车、重型货车、校车、工程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交警和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监管,组织对所有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地毯式排查。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包车管理,督促旅行社严格按照公安、交通运输、旅游部门有关规定,对承租的旅游包车资质逐一进行审验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问题的,及时报告车辆有关主管部门。交通部门要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把驾驶员准入关、运输车辆技术关,落实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督促各类运输站场严格安全管理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行车记录仪信息与实际不符、违规站外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8〕15号)打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加强车辆的动态监管,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对所属车辆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在出车前组织驾驶人熟悉路线,明确危险路段,提醒驾驶人提高警惕、安全驾驶。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
微信小程序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是否继续?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