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汕有关单位,市属企业:根据《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安〔2019〕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二、 活动时间:6月16日(星期日) 9:00至11:30
三、 活动地点:市城区慈云山公园广场
四、活动单位
(一)主办单位:汕尾市安委会;
(二)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城区安委会;
(三)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汕尾海事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供电局、市安全生产协会。
(四)参与活动单位:
请团市委发动有关志愿者参加服务;请市城区安委办组织400名城区企业员工和群众以及200名师生参加活动;请市教育局组织200名师生参加活动;请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组织100名企业员工参加活动;市属企业各组织10名企业员工参加活动;请市安全生产协会发动会员单位派员参加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文娱艺术表演暖场活动。
时间:8:30至8:50。
由活动策划实施单位组织2至3个节目,在活动现场进行表演,烘托活动气氛,聚集市民群众。
(二)各单位人员和宣誓队伍部署。
时间:8:50至9:00。
1. 安全执法队伍方阵(应急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汕尾海事局);
2.企业负责人宣誓方阵;
3.市直单位方阵;
4.市城区单位方阵;
5.学校师生方阵;
6.安全志愿者方阵;
7.企业员工方阵。
(三)市领导启动咨询日活动。
时间:9:00至9:30。
1.8:30活动参加人员列队,作活动前准备;
2.8:55市、城区各相关单位领导在各队伍前排就位;
3.9:00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4.市政府领导致辞;
5.市属和城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宣誓;
6.市领导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代表授旗;
7.市领导参观咨询现场,看望设点咨询的单位和工作人员。
(四)安全生产主题咨询宣传活动。
时间:9:30至11:30。
1.各咨询台工作人员应接受群众的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现场免费派发宣传资料和普法手册。
咨询台的单位及主题内容:
(1)市、城区总工会:职工权益
(2)团市委、团城区委:青少教育
(3)市、城区妇联:妇幼安全
(4)市、城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
(5)市、城区人社局(社保局):劳动权益
(6)市、城区住建局:建设安全
(7)市、城区交通局:运输安全
(8)市、城区教育局:校园安全
(9)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安全
(10)市、城区自然资源局:地质安全
(11)市、城区卫健局:职业健康
(12)市、城区市监局:特种设备
(13)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
(14)市水务局、城区水利局:水利安全
(15)市、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
(16)市消防支队、城区消防大队:消防安全
(17)市交警支队、城区交警大队:交通安全
(18)市气象局:气象灾害
(19)汕尾海事局:海上交通
(20)市、城区供电局:用电安全
(21)市、城区邮政局:邮件安全
(22)汕尾粤运公司:客运安全
(23)汕尾中燃公司:燃气安全
(24)红海湾电厂、华润电厂、信利公司:安全文化
2.书画家现场挥毫。
组织书画家,在“安全生产咨询日”现场挥毫泼墨,为市民群众进行现场赠送字画。以书画作品表达安全生产主题,解读安全生产理念,拉近艺术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距离,并进行现场认领活动,以艺术形式助阵安全生产。
3.开展安全文化公益宣传展播活动。
(1)安全文化动漫、微电影作品展;
(2)公益挂图、宣传海报展板;
(3)警示教育图片展板;
4.开展现场安全体验活动。
(1)现场消防器材装备展示体验,由市消防支队和城区消防大队负责;
(2)现场心肺复苏、创伤包扎体验,由市人民医院负责;
(3)现场应急救援体验,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4)现场特种作业装备展示体验,由市安全生产协会负责。
5.开展公共安全VR体验活动。
6.开展有奖互动活动。
(1)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参与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2)参与现场安全知识问答活动(可获得安全大礼包);
(3)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我在2019汕尾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文字和现场图片(可获得安全大礼包)。
(五)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时间:9:30至11:30。
在“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设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现场举报点,由市、城区安全监管部门派出干部接受市民群众现场举报,重点宣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办法和“12350”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接受群众书面举报、现场举报。
六、其它事项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参加咨询台服务单位在活动举办前须召开活动协调会,会议由市安委办统一召集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咨询台服务活动的单位由1名分管领导带队,2名熟悉工作业务的人员参加,并要求服装整齐,有统一制服的单位要统一着装;加咨询服务单位需准备有关法律法规小册子和各类宣传资料。
(三)请参加咨询日服务单位将名单于6月12日下午5时前报到市应急管理宣教中心。
(四)请参加活动的人员于活动当天上午8:30时前进场。
(五)请市交警支队派警员到现场维持现场交通秩序。
(六)请汕尾市电视台、汕尾日报社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联系人:李秋香,黄琦娴,联系电话:3383316, 3382818,传真:3383368。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