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广东省政府网 汕尾市政府网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 专题 > 宣教科普专栏
预防甲醇中毒措施
2017-09-02 10:19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甲醇(CH3OH)为无色透明的液体,略带乙醇气味。相对分子质量为32.04,沸点64. 7℃。可按任意比例溶于水,能溶于乙醚、乙醇、苯和酮类等溶剂。

  吸人甲醇蒸汽,轻者有头痛、头晕、乏力、视力模糊、步态蹒跚和失眠;重者除上述症状明显加剧外,有复视、眼球疼痛、手颤、指鼻不准等;再严重可有精神失常,如有幻觉、幻视、近期事物不能记忆等,甚至昏迷。

  甲醇蒸汽可刺激眼睛,液体甲醇可致角膜表面损伤。对皮肤作用不明显,可经皮肤吸收。

  预防措施

  ①生产过程中尽量使用乙醇代替甲醇。

  ②加强密闭、通风排毒设施,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

  ③加强管理,防止误服。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
微信小程序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是否继续?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