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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
2018-11-27 10:25           来源: 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触电事故,是指人体接触带电物质,因电流造成损伤。

主要症状:灼伤、强烈的肌肉痉挛等影响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者可致残,危及生命。

应急要点:

1.立即切断电源。若无法及时找到电源或断电有困难,可用干燥的木棍、竹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2.切勿直接触及触电者,切勿用潮湿的物件搬动触电者,切勿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拨电线。

3.触电者脱离电源,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检查其有无呼吸,颈动脉有无搏动,并立即呼叫120急救中心。

专家提示:

◆电力部门事故应急电话为95598(全国统一)。

◆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分别是0.7米、1.0米、1.5米、3米、5米。

◆如果发生电器着火,一时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0报警。

◆禁止在电线杆拉线上拴家畜、系绳子、晾衣服等。

◆勿用湿手拔、插电源插头,勿用湿布擦拭带电的灯头、开关、插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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